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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男未買票搭火車、驗票就稱病 今年已18次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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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一名60歲男子經常未買車票就搭火車,在台中到員林各站來回,遇到驗票就表示身體不適,還動用消防局救護車多次送醫。根據彰化縣消防局統計,截至今(2022)年10月,該名男子就有18次的送醫紀錄,其中在花壇站最多。但消防局表示,無法以結果來評斷是否濫用,第一時間還是會依照流程送醫。

救護車開到彰化花壇火車站前,男子自稱身體不適,被救護人員抬上擔架送醫。而救護人員對這位男子相當熟悉,因為他已經多次通報,需要救護車。

彰化消防局花壇分隊分隊長林忠輝指出,「頭痛頭暈為主訴,那我們EMT還是依照我們局的標準作業程序將其送醫。」

根據彰化縣消防局統計,這位60歲的伊姓男子,今年截至10月已經有18次救護車送醫紀錄,都是自稱身體不適、頭暈或頭痛,地點大多都在火車站,其中以花壇站最頻繁,光是9至10月已經有6次。而站方表示,男子疑似想逃票,才宣稱身體不適。

花壇火車站人員說道,「送醫有6次,我的話(遇到)2次而已,他是會走啦,但感覺起來是裝的。」

站方表示,男子常搭著火車,在台中到員林區間來回,但遇到列車長查票就表示自己身體不適,請列車長通報到站時需要救護車送醫。但根據台鐵規定,除非意識模糊,否則都還是得照章補票。至於是不是有濫用救護資源,消防局說很難界定。

彰化縣消防局緊急救護科長周雍華表示,「在第一時間沒辦法排除是否有腦血管急症,或其他的急症狀況,因此還是會將患者送往醫院。」

消防局表示,救護人員無法第一時間評估,患者是否濫用或是蓄意,必須經過醫師評估,如果民眾有送醫需求,仍會依照程序出勤。但若民眾有謊報狀況,則可依消防法開罰最重1萬5千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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