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購案頻譜超標爭議 電信三雄各有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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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傳會NCC在今(29)日、明兩天,分別針對台灣大哥大併台灣之星,還有遠傳電信合併亞太電信,舉行聽證會。對於近期的黃金頻譜超標議題,台哥大強調頻譜是稀缺的公共財,應該要充分利用,才能最大化的服務民眾上網需求,因此如果回收頻譜造成閒置,會損害公眾利益;但中華電信和遠傳認為,台哥大應該要繳回超標頻寬、重新釋出,才能讓資源合理分配,並維繫市場競爭。
台灣大哥大總經理林之晨說:「我們合併的營收也是3家最少,換言之,這是一個老三當自強的故事」點出「老三當自強」,台灣大哥大要合併台灣之星,NCC在29日召開聽證會。
林之晨指出,「台灣之星自4G開台以來,累積虧損高達324億元、淨負債264億元。在5家業者的電信產業,三分之一的頻譜上限是促進競爭;在3家業者的電信產業,三分之一的頻譜上限就變成了齊頭式平等。」
台灣大哥大認為,整併後雖然頻譜有增加,但還是3家業者中最少的,應該要以促進競爭的角度思考。但整併後產生的頻譜超標,依然是主要攻防議題。
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認為,「1GHz以下的低頻,絕對不是競爭的絕對因素。同業以公平競爭為理由,提出繳回頻率的意見,我們無法認同。台灣之星在900MHz的頻段,是競標中大業者挑剩的,卻是台灣之星在4G服務的主要頻段。」
中華電信副總經理魏惠珍則表示,「1GHz以下低頻段的頻寬達到60MHz,已經超過了法定的上限。低頻沒有優勢,那就將低頻繳回,讓我們懂得低頻價值的業者,更有機會來讓它使用效率更高。」
遠傳電信副總經理李和音說:「倘若僅因電信事業間營業之讓與、受讓或合併等市場因素變化,即可排除三分之一上限之限制,(可能)突破法律之規定,進而破壞市場公平競爭之行為。」
根據NCC數據,電信業的營收市占率在合併案前後對比,是中華電信最高,台哥大和遠傳不相上下。除了29日的聽證會,30日還有遠傳合併亞太電信的聽證會,由於兩項申請案涉及民眾權益,NCC必須審酌各界意見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