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更二審 陳水扁免訴、吳淑珍涉洗錢判2年

前總統陳水扁夫婦等相關人涉入國務機要費、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洗錢等4大案,經併案審理及發回後,有些案件已判決定讞,但國務機要費貪污等案,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二審,今(15)日上午宣判,由於審理期間,立法院在5月30日三讀通過《會計法》修法,將國務機要費相關犯行除罪,宣判結果涉及國務機要費的陳水扁、吳淑珍、馬永成、陳鎮慧都免訴,但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各因洗錢遭判刑10個月到2年不等刑期。

今年4月,前總統陳水扁親自召開國際記者會,說明他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沒有不法所得,他與太太吳淑珍被控貪汙國務機要費,案件纏訟16年,今日上午宣判,因立法院5月底三讀通過《會計法》修法,將國務機要費相關犯行除罪,判決如外界預期。涉及國務機要費案的陳水扁、吳淑珍、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總統辦公室前主任林德訓等人通通免訴。

高院刑事庭法官連育群表示,「被告陳水扁、吳淑珍、陳鎮慧、馬永成、林德訓、蔡銘哲、郭銓慶等人,有關國務機要費部份,被訴侵占公有財物、詐取財物、偽造文書洗錢等部分,均免訴。」

陳水扁與妻子吳淑珍等人共涉國務機要費、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洗錢等4大案,經併案審理及發回後,今日上午更二審宣判,吳淑珍另因涉及國務機要費洗錢遭判刑2年,兒子陳致中與媳婦黃睿靚則因龍潭購地及南港展覽館涉及洗錢,判1年及10月有期徒刑;黃睿靚可緩刑4年。

今日上午陳致中尚無回應,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手機關機,但陳致中過去被問到台南市議會通過特赦陳水扁時曾表示,希望扁案對台灣社會所造成的風風雨雨真正告一段落,是非功過交由歷史公評,全案更二審從2012年審理,一度因陳水扁保外就醫、吳淑珍健康不佳等狀況訴訟進度延宕,讓更二審歷時10年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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