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3姐妹可暫時留台 移民署協助重新申請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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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著來台工作父親,在台依親唸書的印尼籍3姐妹,因為父親違反《銀行法》遭判刑1年多、緩刑3年,永久居留證因此撤銷,3姐妹也被通知離台。就讀中山女高的大女兒,寫信向內政部長徐國勇陳情,也依規定申請審查。移民署今(16)日召開審查會,決議不予強制驅逐3姐妹出國,由母親重新申請居留權。
母女4人走出移民署,臉上笑容藏不住,因為懸著的心終於可以放下,面對鏡頭低調不受訪,由律師代為回答。
律師劉繼蔚表示,「對媽媽的部分是不予驅逐出國,並且請當事人來重新申請居留,我想目前暫時性的,我們應該可以說可以非常感謝審查會,去尊重這3位未成年子女,在國內已經完全融入台灣社會這樣一個處境。」
父親的永久居留權遭到撤銷,讓依親來台的姐妹3人原先被通知,要在3月9日前,限期離開台灣。就讀中山女高的陳姓大女兒,寫信向內政部長徐國勇陳情,期盼可以留台唸書,完成學業,也依規定申請審查。移民署因此召開審查會,16日決議3姐妹能夠繼續留在台灣。
移民署國際及執法事務組副組長李界瑩表示,審查結果決議陳家3姐妹不予強制驅逐出國,「那並請其重新申請居留,後續我們移民署會全力協助。」
3姐妹父親永居權遭取消,是因為2年前幫印尼同鄉匯錢,違反《銀行法》,被法院判緩刑3年。這回移民署表示,由於母親已經申請到工作簽,可以重新申請居留,也讓三姐妹得以跟著母親,繼續留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