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強工業基金會轉租清大辦公室 教育部認定違兩岸條例將移請裁罰
沙燕琪 吳其昌 /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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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海峽研究院於國立清華大學設立新竹辦公室,引發爭議。教育部等部會昨(9)日組織專案小組,前往調查後,初判認定租賃並代管空間的自強工業基金會有違反兩岸條例,將移請相關部會裁罰。
教育部昨天發函全國各大專校院,提醒各校進行兩岸教育交流活動,須確實依照兩岸條例以及現行兩岸政策規範辦理,並應本「對等互惠」的原則,如果沒有經過各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從事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機關、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的機關、團體,有任何形式的合作。教育部發函各大專盤點及內控,不能租借校舍卻完全不做管理,甚至牴觸法律。
清大校友會與中國廈門市政府、北京清大在新竹清大校內共設「清華海峽研究院新竹辦公室」,教育部長潘文忠上午表示,跨部會小組昨天前往清大查察,初判租賃並代管空間的自強工業基金會,涉違反兩岸條例,將移請相關部會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