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涉三中案北院一審判無罪 蔡正元判3年半

最新消息,國民黨三中交易案,遭到指控賤賣中視、中廣、中影,和國民黨舊黨部大樓,今日宣判,馬英九、中投前董事長張哲琛和前總經理汪海清,都獲判無罪,只有前立委蔡正元,依業務侵占罪判3年半。

台北地院金融庭庭長江俊彥表示,「公訴意旨有去指說,被告馬英九先生,他是國民黨主席,而且他是實質的中投公司及光華公司的負責人,這部分合議庭是認為,依照當時的《公司法》規定,因為公司法是在101年、還有107年的時候修訂,在本案的94年 95年期間,依照當時的規定,行為人必須具有身分的公司的董事或經理人,共犯這個犯罪的時候他才會去適用,依照合議庭的認定是,馬英九他必須要具有身分的共犯,才會構成犯罪。」

對於判決結果,馬英九感到欣慰,感謝司法還他清白,而馬辦也批評蔡政府利用司法,進行政治追殺。至於,蔡正元被控侵占中影減資款,合議庭認定,蔡正元挪用帳戶款項,意圖作為私人不法所有,更故意遺漏會計事項,導致財務報表不實,依法判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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