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娃娃摔死案改判 同學不必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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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另外一起案件、讓很多人印象深刻,就是曾經引起爭議的、玻璃娃娃案。這個事情發生在六年前、景文高中有一位玻璃娃娃--顏旭男、在同學抱他下樓上體育課時、因為路滑、不小心跌倒、後來傷重死亡。去年法院判決、好心助人的陳同學、必須賠償跟學校一起賠償三百多萬、引起各界議論紛紛。而在提起上訴後、今天更一審判決、陳同學不必賠償,但學校還是要賠一百七十多萬元。
六年前,就讀景文高中的玻璃娃娃,顏同學,因為下雨天,體育課要改到地下室上課,一位陳姓同學好心幫助他,要抱他下樓梯,卻因為天雨路滑不慎摔倒,導致玻璃娃娃傷重死亡,家屬在民意代表協助下,一狀告上法院,要求賠償。
這樁案件在去年原本高等法院判決抱玻璃娃娃下樓的陳姓同學,必須賠償家屬三百多萬,引起社會軒然大波。上訴後最高法院再發回高院更審,合議庭今天改判,熱心助人的陳姓同學不必賠償一毛錢,但是景文高中被判賠新台幣172萬。
對於這項判決,玻璃娃娃協會表示歡迎,認為比較合理,不過還是擔心可能會影響玻璃娃娃日後就學。
玻璃娃娃協會認為,要徹底解決就學問題,可能還是得從輔導玻璃娃娃自立做起。至於顏姓同學家屬對於這樁判決並不願回應,只希望風波趕快平息,而景文高中則表示在跟律師商討後,才會決定否還要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