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縣府稽查林內堆肥場 業者涉申報不實遭勒令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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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林內鄉湖本村一間堆肥場,利用食品加工汙泥、植物性廢渣等原料進行廢棄物再利用堆肥作業,但因臭味民眾陳情多次,業者改善有限,雲縣府11日上午聯合稽查,發現廠區使用區域與工廠登記證及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涉及申報文件虛偽不實,依規定廢止該公司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勒令停業停工。
林內鄉民鄭小姐表示:「經過就是感覺聞到很臭的味道,他們有安裝灑水器就沒有用,我們農地在旁邊工作時根本沒辦法呼吸。」
林內鄉鄉長張維錚呼籲:「這家的合格證照是縣政府所核發的,我也希望縣政府跟地方政府大家齊心協力來共同維護乾淨的空氣。」
雲縣府表示,這間公司從109年開始營運,但至現在已被檢舉異味汙染41次,環保局進行稽查45次中,有告發4次共20多萬罰金,並要求改善防治卻沒成效,11日上午環保局、農業處和建設處進行聯合稽查。
雲林縣長張麗善說明:「針對這個場次它本身的工廠登記,跟它實際使用的廠區完全與事實不符,所以我們祭出勒令停業,甚至在整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也與實際不符的情況下,我們也勒令停工。」
業者代表吳先生對此回應:「後續就是這算是管制品,所以這些東西也不能隨意棄置,就必須把東西合法運出來,我們就快點做遷廠動作。」
業者表示,當初來到這間工廠營運,不知道有違章建築,也花600多萬進行臭味防治設備的改善,但現在被雲縣府勒令停工會配合執行,環保局也呼籲在地業者,發展經濟同時須兼顧環保,避免影響鄰近居民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