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斗六1食品公司飄異味 卻規避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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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南部空品不良,為了要減少固定汙染源排放,雲林縣環保局加強稽查。不過近期有民眾陳情,斗六有食品公司散發空氣異味,稽查人員馬上前往稽查並出示證件,卻被該公司拒絕、規避稽查;環保局依違反空污法第48條告發,可處新臺幣20萬至100萬元罰鍰。
雲林縣環保局副局長黃富義說:「這個廠家有規避動作,首先我們先採取規勸的態度,但是顯然企業沒有配合,就是我們依照違規的事證,跟它裁罰20萬,(理由)拒絕進入。」
環保局表示,近期因為大氣擴散不佳,中南部空氣品質普遍呈現紅色警戒;為了減少空氣汙染,加強稽查項目包括固定汙染源、移動汙染源和逸散汙染源來做應變。
雲林縣環保局環衛科長廖崇圜說明,「本身可以做的話,就是減緩我們本地汙染的排放,減緩空氣品質惡化部分,所以在固定汙染源的部分,當然我們會先通知工廠,可以降載的減排的,請它們做執行。」
環保局強調,稽查部分除了民眾陳情異味外,也會以隨機巡檢稽查露天燃燒,呼籲業者空品不良期間,應共同努力減少汙染物排放。若心存僥倖拒絕、規避稽查,可裁處20萬至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