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濃火燒山 被告覬覦補償金放火被起訴
陳奐宇 許政俊 / 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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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美濃山區清明節當天發生一起火燒山事件,火勢連燒三天,燒毀國有林地。檢方調查後發現,被告竟然是誤信謠言,以為燒毀租用的林地可以獲得補償金,全案依違反森林法起訴。
嫌犯騎著機車來到路邊停著,彎腰點燃地上的枯葉樹枝後離去,結果火勢因為地形跟風勢延燒,燒毀大約0.2公頃的森林,這一切竟是為了申請補償金。
橋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柏敦表示,「他是以為說他承租的林地如果被焚毀的話,可以獲得屏東林管處核發補償金,騎乘機車到美濃區廣福街附近的山區道路持打火機點火,燃燒路旁竹葉後離去。」
屏東林管處表示,並沒有租用林地焚毀可申請補償金的規定,嫌犯應該是誤信謠言,等收到起訴書會向嫌犯求償。
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林政課課長洪寶林表示,「我們會根據(檢方)起訴的內容還有工務站所調查面積,包括以後復育的費用差不多多少錢,來刑事附帶民事跟嫌犯求償。」
嫌犯為不存在的補償金放火燒林地,如今被橋檢依違反森林法起訴,不但要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還有林管處的求償,可說是偷雞不著蝕把米。
嫌犯騎著機車來到路邊停著,彎腰點燃地上的枯葉樹枝後離去,結果火勢因為地形跟風勢延燒,燒毀大約0.2公頃的森林,這一切竟是為了申請補償金。
橋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柏敦表示,「他是以為說他承租的林地如果被焚毀的話,可以獲得屏東林管處核發補償金,騎乘機車到美濃區廣福街附近的山區道路持打火機點火,燃燒路旁竹葉後離去。」
屏東林管處表示,並沒有租用林地焚毀可申請補償金的規定,嫌犯應該是誤信謠言,等收到起訴書會向嫌犯求償。
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林政課課長洪寶林表示,「我們會根據(檢方)起訴的內容還有工務站所調查面積,包括以後復育的費用差不多多少錢,來刑事附帶民事跟嫌犯求償。」
嫌犯為不存在的補償金放火燒林地,如今被橋檢依違反森林法起訴,不但要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還有林管處的求償,可說是偷雞不著蝕把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