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資產"北溝山洞" 地主犯法坉平 恐驚會罰錢


捌囥過故宮文物的"北溝故宮文物典藏山洞'',前一站仔落大雨煞來積水,有囡仔跋落去,有安全的問題.地主也因為按呢共坉起來。毋過北溝山洞,已經是歷史建築,有文資身分,這个地主也因為違反文資法規定,可能會予人罰。

眼前的空地被雜草圍住,中間被黃土覆蓋,看起來光禿禿一片,這裡是北溝故宮文物典藏山洞的現址,當地居民說,前陣子豪大雨,淹水將近一個人的高度,曾經發生小孩子跌落意外。

==當地居民==
被人家救起來 人家就在問說
到底是你們 地主要負責
還是文化局 文資處要負責呢

地主說實在無奈,每到下雨都會嚴重積水,擔心發生意外,才會找來怪手填平,沒想到引發觸犯文資法疑慮。位在霧峰的北溝故宮文物典藏山洞,早在民國39年,故宮遷台後,政府將文物安置在這裡,達15年之久,民國54年故宮北遷,九二一地震之後,經過拍賣土地為私人所有,原本認為可以開發成文化園區。

==地主 葉文東==
我們只是把它恢復原狀
原本也是從土堆裡挖出來
我們是用 原本舊有的土堆
把它填平回去而已

==地主 吳筱萍==
(希望政府)他能夠幫我們
把文資身分廢除掉
能讓我們 回歸到我們
自己有自己的主控權
我們可以自由使用
不然政府覺得 這個非常重要
那政府能不能買回去



地主不滿至今還是看不見開發腳步,要求文資處解除文資身分,否則就要辦理價購。但文資處表示,北溝山洞具有文資身分,地主作為已經違法。

==台中市文資處長 李智富==
它在登錄的時候
它的現狀就是 山洞口已經打開了
所以他(地主)現在又把它埋起來
其實就是遮蔽到
當初登錄時候的狀態了


文資處表示,地主進行任何動作,都必須通報,再請文資委員審議,不排除裁罰30到200萬元。

記者 林健生 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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