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保費毋納通罰配偶 被批評無合理


國民年金若準納袂出來,牽手也毋鬥納,上濟會罰1萬5千箍。國民年金爭議委員會接著民眾投講in某油洗洗真冇手煞毋納錢,伊煞愛予人罰,認為真無合理。


如果是家庭主婦或失業勞工,只要加入國民年金保險,就可以享有社會保險制度,不過現在卻傳出有民眾申訴,妻子經濟寬裕卻不想繳交國民年金保費,結果身為配偶的他,沒幫忙繳就被處罰,覺得很不合理。

==民眾 丁小姐==
他們是否有共居的事實
如果沒有的話
你可能罰他也沒有意義啊

==民眾 李女士==
太太不繳的話 由先生來繳
或是先生不繳 由太太來繳
應該是這樣子沒錯啦

所謂「國民年金保險」,是97年10月開辦,對象25到64歲,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及軍保的青壯年,投保後、可享有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生育給付及喪葬給付等保障,不過「國民年金法」並未強制被保險人繳納,但配偶卻有連帶繳納義務,一旦配偶也沒幫忙繳費,就可能遭罰3千元到1萬5千元的罰鍰。

==衛福部社保司長 商東福==
有很多團體他認為說
這個最多的(被保險人)家庭主婦
她為家庭付出
那她的另外一半 有在工作的
是不是應該要有這個責任

對此衛福部強調,當初立法是考量繳納對象,大多是沒工作的家庭主婦,才會要求、有工作收入的配偶,應幫忙繳納,但如果被保險人比配偶的經濟條件還要好,是否還需啟動配偶繳納的機制,會再和勞保局研商,考慮是否修法。

記者 賴淑敏 陳信隆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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