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公布資通產品禁購原則 避中國、陸資字眼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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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華為等資訊產品引發台灣資安疑慮,為了維護國家資通安全,研議多時的「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今天由行政院長蘇貞昌正式拍板定案,將要求各政府機關,不要購買可能危害國家資安的產品,原則內容中也避開使用敏感字眼,如中國或陸資等。

行政院發言人 Kolas Yotaka表示,「包括伺服主機、伺服器主機,甚至網路攝影,網路攝影機、無人機,比如說我們有一些遙測地理的單位,它在遙測空拍我們的國土,無人機或是雲端的服務,或是電信業的核心骨幹網絡的設備等等,我們不特定的指涉某一個國家,實際上可能產生危害台灣資通安全的產品,他的來源恐怕不只中國而已,還有其他的國家。」

這項行政命令中央與地方一體適用,因此地方政府等機關都將被納入,也包含縣市政府及其下轄的消防局等機關,有關資訊軟硬體的採購,加上水電關鍵基礎設施等國營事業,及相關財團法人,全國將有超過1萬個公務機關,將適用這項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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