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警局將配置衝鋒槍 徐國勇:國際反恐需要


內政部預告修法,航警局未來要配衝鋒槍,內政部長徐國勇說,這是國際反恐怖分子普遍的配備。另外也要修法,避免假新聞影響防災,呼籲國人支持政府修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週三審查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行政院提出,若散播災害謠言而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內政部長徐國勇就說,防災最怕假新聞,可能會造成消防人員傷亡。

徐國勇表示,「因為我們就是沒有刑法的規定,所以只能夠用行政罰,那如果以後他行為已經足以損害公眾或他人,就是已經構成損害,這就是個結果犯,那結果已經產生的話,就會進入刑法的階段。」

政院版草案明定如果散播有關災害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若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而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有立委提案把罰金提高到200萬、致重傷者刑期加重到5年以上,但內政部態度保留。另外針對航警局將配置衝鋒槍,徐國勇說是因為反恐需要。

徐國勇說,「因為我們機場其實有很多重要的設施,附近包括有油庫等這些設施,配置這個衝鋒槍是在國際上,普遍上在反恐裡面所需要的。」

至於什麼時候開始實施,徐國勇說由警政署來規劃,衝鋒槍的取得應該沒有問題,軍方都有衝鋒槍,不過有些要採購、撥用的部分,就由警政署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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