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蕭仁俊欲蓄髮捐癌童 遭北所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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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強盜殺人,在2010年被判決死刑確定的蕭仁俊,目前人在台北看守所等待執行,先前他申請留長頭髮,要捐給得癌的病童,被依不符合規定拒絕,司改會認為,現行規定有超出母法規範的疑慮,準備協助蕭仁俊提起行政訴訟。
不少善心人士,會刻意留長頭髮後,再剪下做成假髮,捐給癌症病童使用,而台北看守所一名死刑犯蕭仁俊,也聲稱想蓄髮做愛心,在去年向所方提出申請,希望把頭髮留長,捐給病童,北所則依不符合規定駁回。
台北看守所副所長 黃正勇表示,「因為我們監獄行刑法規定,我們收容人,他要整理儀容注意衛生,在這一方面,他蓄髮可能,他衛生可能不好整理,所以說我們就根據規定給他駁回。」
等待執行的死刑犯蕭仁俊是在1996年闖進律師事務所搶劫,奪走財物,還殺害了一名律師,全案歷經更十審,蕭仁俊在2010年,被判死刑確定,在看守所被關押20多年,這次他想蓄髮遭拒絕,第一次申請也被駁回。他則求助司改會,司改會則認為,依照監獄行刑法施行細節,如果為了衛生,男性受刑人規定只能留平頭3公分,女性受刑人則能留過耳的髮型,顯然有差異,也有違法之虞。
司改會專案研究員 林瑋婷表示,「原本法律目的所做的限制,我認為應該回到這個限制,而不是你覺得受刑人應該長什麼樣子,他就要長什麼樣子,我覺得應該回歸到,法律層面去思考,我們要怎麼樣做一個合理的管理。」
司改會質疑現行規定有超出母法規範,對受刑人做出更多限制,因此,準備協助蕭仁俊提起行政訴訟,18日將寫信詢問他是否願意興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