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甫獲假釋 今開庭裁定加保1億

味全混油案入監服刑的前董座魏應充,17號才剛假釋出獄。台中高分院今天再度開庭,針對羈押、加保或其他強制處分加以庭訊,最後裁定追加保釋金一億元,但台中高分檢卻認為,魏應充有逃亡之虞,將在收到裁定書之後,決定是否要提抗告。

九點半開庭,前頂新味全董事長魏應充準時出現在台中高分院,17號才獲假釋出獄的他,上午的羈押庭又再度面臨是否重回牢籠。

魏應充向合議庭法官,陳述自己歷年來所做的公益活動。但台中高分檢主張,魏應充頂新油品案,面臨的是15年以上的重罪,被告有新加坡居留權,且魏家在中國大陸有龐大資產,一旦縱放恐有逃亡之虞;最後合議庭裁定,魏應充在原有的保釋金,再追加1億元,同時限制住居,每週六中午12時前須到轄區派出所報到。對此,魏應充律師表示,裁定結果在律師團的預期之內。

魏應充委任律師羅閎逸表示,「他從來沒有說有要規避案件,然後有逃亡之虞的可能,也沒有必要逃亡,所以我們認為本來就沒有羈押的必要。那至於加保,我們對法院的裁定沒有什麼太大的意見。」

台中高分檢指出,本案的保釋金與刑度相差甚大,加上魏家在頂新油品案後大量出脫台灣資產,擁有私人飛機,一旦讓魏應充逃跑出境恐難引渡回台執行,主張有羈押的必要性,將收到台中高等法院裁定後,再決定是否提出抗告。

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吳萃芳表示,「被告具保是非常不恰當,具保金額再對照方才所述他(魏應充)的資產,那實在是不足以確保他能夠在將來審理中,或者是在本案已經判決確定要執行的過程當中,他能夠隨時到案接受審理,或者是執行。」

魏應充涉及的頂新油品案,一審判無罪,二審依違反「食安衛法」和「詐欺」等罪判刑十五年,其中6年得易科罰金。目前全案正上訴最高法院,這次羈押庭追加一億的保釋金,讓魏應充暫時免去牢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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