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因為對女助理性騷擾,2016年遭職務法庭判決免除法官職務,但之後再審,改判罰薪1年、約216萬,引發抨擊。不過,合議庭受命法官今天在廣播節目回應,陳鴻斌的行為,沒有嚴重到剝奪法官職務,法官也不該迎合社會輿論而做出判決。
前法官陳鴻斌被指控從101年12月,對女助理性騷擾、親吻女方嘴角,女助理表明拒絕後,還是接連受到陳鴻斌言語騷擾。之後女助理則在臉書po文訴苦,事件因而曝光,陳鴻斌遭到監察院彈劾,職務法庭在2016年判決,免除他的法務職務。
陳鴻斌不服提起再審,職務法庭再審後,認為陳鴻斌在原判決被認定8項不當行為,只有3項成立,不應受到重懲戒,因此改判只要罰款,這也代表陳鴻斌能以法官身份退休,因此可多領千萬退休金。
這樣判決引發議論,陳鴻斌再審庭的受命法官陳志祥在上廣播節目時則回應,陳鴻斌的行為,沒有嚴重到一定要剝奪他的法官職務。
不服遭到批判,陳志祥強調,陳鴻斌只是試圖發展婚外情,並非所有行為都涉及性騷擾,而在職務法庭的組成同樣一切合法,「如果法官可以按照法律良知審判做出不同的判決,不用迎合輿論,才是法官角色偉大的地方。」
前法官性騷案受命法官:按良知不迎合社會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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