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酒駕肇事被解職議員 柯振杯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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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走攤喝酒,酒駕開車,被警方抓到好幾次,也因為這樣,要被關也失去議員的資格,彰化縣國民黨議員柯振杯,4年來3度酒駕肇事,法院依公共危險罪判刑7月,為國內首位因酒駕入監服刑,喪失資格的議員。
 
彰化縣議員柯振杯,因為貪杯酒駕,在102年到105年間,先後在台中及彰化和美酒駕遭判刑,易科罰金後,卻又在106年5月,第三度在彰化市酒駕還發生擦撞事故,遭彰化地院判刑7個月,柯振杯不服上訴又遭台中高分院駁回,這個月10號下午三點,入監執行。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表示,檢方在10日下午3點傳喚柯振杯到案,再發彰化縣本監獄
彰化本監執行。林漢強說:「以本署的執法標準,除非有特殊考量,一般情形就這第三次犯酒駕,都會認為不適宜再易科罰金。」
 
柯振杯也是國內首例因為三度酒駕肇事判刑遭解職坐牢的議員。彰化縣民政處指出,依照地方制度法79條1項4款規定,縣議員一旦遭判刑確定入監執行,內政部依法予以解職。
 
民政處副處長邱錦模說,「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未執行易科罰金,或不得易服社會勞動者,由內政部解除其職責職權。柯議員應該是全台第一個因為酒駕而被解職的議員。」
 
國民黨彰化縣議員柯振杯的選區是和美、伸港、線西,已連任兩屆,由於他的任期已經超過一半,而且年底適逢九合一選舉,彰化縣民政局指出,依"地制法"不再進行補選。對於柯振杯入獄,他的服務處人員拒絕對外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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