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防堵登革熱祭開罰 判衛生局敗訴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台南市衛生局近年來全力防堵登革熱,如果查獲病媒蚊陽性容器,就立刻開罰。但漁業署和民眾不滿被罰,提起行政訴訟。台南地方法院行政庭、以未給改善機會或時間,都判衛生局敗訴。這樣的判決會不會對未來防治工作造成影響。衛生局強調,一切符合法規的授權規定,將提起上訴。
一隻隻孑孓在水裡面扭動,這就是登革熱的源頭,為了全力防堵,104年台南市登革熱大流行時,市府宣布,一旦被查獲有孑孓的陽性容器,立刻開罰。但去年,有被開罰的單位與民眾不滿被罰,先後提起行政訴訟,結果,兩件訴訟分別在10月與12月宣判,台南地院都判衛生局敗訴。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 蔡雅惠===
凡未主動清除者
只要一經查獲 即進行處罰
而沒有再加通知
給予人民改善的時間及機會
此項處罰已經對人民造成突襲
而且也未依照傳染病防治法
第25條規定的違法
因此撤銷原來的裁罰處分
衛生局表示,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第25條第2項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應該主動督導消滅病媒,而公、私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更應依照主管機關通知、公告自行主動清除,而這法條也可針對多數對象實施,並沒有緩衝期,即可開罰,因此不服判決,將提上訴。
==台南市衛生局副局長 林碧芬==
依地方主管機關通知或公告
主動清除之 這個部分的話
台南市政府已經有公告
那公告呢
就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第25條
所以如果被公部門查到的話
那公部門就可以
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5條開罰
衛生局認為,登革熱孳生源的防範,都採取區域防患,並沒有單一通知,況且一切都符合法規的授權規定,也強調,這件行政訴訟的判決僅對個案生效,因此居家環境中如果有積水容器,仍須主動清除,以免受罰。
記者 溫正衡 台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