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礦展延可跳過礦業用地審查 引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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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礦業法"被質疑,讓礦場業者權利太大!昨天礦業法修正草案繼續審查,經濟部態度會變軟,會研擬提高展延的標準。
==民進黨立委 林淑芬==
我們不曉得
沒有取得人家土地所有權人的
使用同意許可的話
怎麼可以在人家的家裡面
直接就 土地上就直接挖
質疑舊礦展延,業者可以跳過「礦業用地」審查,不用取得所有權人同意,照樣能繼續挖礦!立院經濟委員會27號續審礦業法,來到修法的深水區,立委林淑芬批評行政院和經濟部取巧門,說要改革,草案版本卻只管制新礦,放縱舊礦。
==民進黨立委 林淑芬==
行政院和經濟部的版本
還是一個假管制的態度
還是半套 管半套而已
這202個(舊礦)就是現在
對於我們國土山林開膛剖肚
最原始的兇手
結果整部法律是縱放的
林淑芬解釋,業者開採申請,其實分成兩階段,「礦權」審完,才會作「礦業用地」審查,此時業者才需提出,土地所有權人的同意書和關廠計畫等等,但林淑芬指出全台現存的202個舊礦,只有3個完成核定,其中一個原因是現有法規,允許舊礦展延時,都能跳過這項審查。
==礦務局副局長 周國棟==
這部分還在討論中(納入修法)
委員的建議是把
礦業用地(審查)的程序
提前到展限階段去做
被抨擊修法只做半套,經濟部礦務局終於鬆口,考慮提高展延門檻,但次長王美花和立委討論的過程中又強調,地主通常不只一兩人,擔心要獲得全權同意有困難。由於委員會逐條審查緩慢,能否排入臨時會,取決於各黨團的態度。
記者 黃怡菁 張梓嘉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