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潑酸案 張嫌曾傷謝男.未聲請保護令

張姓男子在台大校園內,對著謝姓同學潑灑硫酸、更持刀行兇,但他的暴力行徑,並非頭一遭!衛福部證實,今年9月,他曾經弄傷謝姓學生的脖子,當時醫院就通報給台北市家暴中心,社會局和警方也都介入,全案被評估是高危險個案,社會局更詢問謝姓學生是否要聲請保護令,卻被拒絕了。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表示:「謝姓同學考慮到說,因為他想要用和平的方式分手,然後用談的。所以他不想用法律途徑來激怒這個張姓同學,所以他沒有聲請保護令。」 謝姓學生原本打算和平溝通,沒想到,最後卻發生遺憾。其實,情感暴力事件頻傳,家暴法的保護令規定,在2016年增列未同居的情侶伴侶,准以聲請,不過,實務上,許多當事人常有情感顧忌,沒有主動聲請保護令。有婦女團體則建議,在法律面要提供更主動的保護,像是制定反跟騷法,讓警方對高風險案件,能強制發禁止令,做預防保護。 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陳淑芬說明:「這個在我們年輕族群,最常發生的會有些騷擾的狀況,會有過度追求的狀況。那《反跟騷法》裡面,我們就比較主張說,警察就可以在第一時間有這樣的狀況,就可以發一個禁止令,馬上就可以隔開兩方。」 婦女團體認為,政府也必須加強法治概念和宣導,讓民眾了解,只要遇到暴力事件,就要儘早通報,才能有效降低危害人身安全的狀況發生。 記者 蔡慧玲 林志堅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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