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冠公司販售劣油案,最高法院昨天維持高雄高分院見解,認定強冠董事長葉文祥判刑22年,其中5年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不過今天一早卻傳出,葉文祥喝鹽酸自殺,送醫救治暫時無生命危險。 強冠公司2014年販售黑心油引發全台食安風暴,最高法院昨天維持二審見解,認定強冠董事長葉文祥將精煉劣質油標示為豬油販售重判22年定讞,創下我國食安案件史上最高的刑罰紀錄。 ==高雄高分院行政庭長 凃裕斗(2016.08.25)== 廠商有損害之外 而且廠商購買油品之後 又再轉售給地下的下游業者 對於一般的消費大眾 導致社會大眾誤食 這些(有)傷害的劣質油品 這起案件最開始,是屏東一名老農夫多年前發現,位在屏東竹田鄉的一處地下油廠排出不明液體 向檢警檢舉,查出強冠公司以低價向地下油行收購不可供人食用的飼料油,混充可食用的豬油,不法獲利超過4000萬元,屏東地院一審判葉文祥徒刑20年,不過葉文祥不服上訴,去年高雄高分院依違反食安法以及285個加重詐欺罪,加重改判葉文祥從20年刑期變為22年,副總戴啟川改判18年,除了董座刑責加重,一審判罰的5千萬元也撤銷改為重罰強冠1.2億元,還要沒收強冠不法犯罪所得8100多萬元,葉文祥等人不服又再上訴,昨天最高法院判決出爐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不過,今天上午卻傳出葉文祥喝鹽酸自殺,經送醫救治目前暫時無生命危險。 記者 綜合報導
強冠劣油案董座葉文祥判22年 傳輕生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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