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修法爭議大 民間辯論正反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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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論不休的「同性婚姻」議題,上個月,司法院召開了「憲法法庭」,進行言辭辯論,而昨天有民間團體,針對民法是否該修法,保障婚姻的爭議點,舉行辯論大賽,由正、反兩方,進行意見交鋒,吸引不少民眾到場聆聽。
同性婚姻要爭取合法化,是要修改民法?還是另立專法?一再引發爭論,在這場辯論比賽中,也成為主題,主張正、反意見的雙方,各自表述。
==學辯教育團隊專任導師 游軒豪==
我方認為 我們應該嘗試
往制定民事伴侶法的
這個方向前進
要避免直接修改民法
造成條文上窒礙難行的部份
==台灣國際同志權益促進會發言人 陳志明==
我們用伴侶法有解決這個問題嗎
並沒有 因為這延伸出去所有的
跟定義關係上面適用的法律
不管是在勞基法也好
今天只要公司裡面 定義的是夫妻
那你的伴侶適不適用 不適用
贊同修改民法的一方,質疑為同性婚姻立專法,貌似和善,卻無法解決同志在工作或社會,面對的問題,不過,主張立專法的一方則質疑,大動作修改民法,牽動法條太廣,將造成混亂,而挑戰傳統一夫一妻制度,更可能激化社會對立。
==東海大學朝陽科技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李怡萱==
我們給予了
(同性婚姻)實質保障之後
我們今天所要捍衛的
是傳統的社會價值 道德情感之下
大家已經習慣的婚姻
是一男一女這樣的結合關係
==沐恩科技集團副總監 陳思淵==
反方說 因為我們在制定民法
一開始是用一男一女的思維
因此不太適合拿來
做現在同性婚姻的履行以及約束
那我也覺得很奇怪
其實我們一開始
民法在做一些貿易的約束的時候
那時候的貨幣都是實質貨幣
可是我們現在
從事很多信用卡 電子商務的時候
我們都沒有實質貨幣貿易的存在
因此我們的民法
在規範所有的債權跟物權
都產生窒礙難行之處了嗎
這場辯論比賽,吸引許多民眾,到場參與,針對民法沒有考量同性婚姻的問題,上個月,司法院才召開憲法法庭,請政府單位、聲請人以及學者專家,進行言辭辯論,最快在五月底,大法官會議會做出解釋文,在結果還沒出爐前,同性婚姻議題,仍舊受到關切,在民間的辯論活動中,正、反兩方攻防,呈現不同論點。
蔡慧玲 郭俊麟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