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小手"打死網友幼子 男遭判7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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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高雄一名高姓男子,幫女網友照顧兩歲的兒子,卻疑似因為受不了男童吵鬧,用「愛的小手」揮打男童,造成男童顱內出血送醫不治,法院審理後,判高姓男子七年半的刑期,全案還可上訴。
==男童外公(103.7.9)==
小孩子 你把他打成這樣
整個都瘀血
打到整個腿部 整個背部都(瘀血)
男童的母親追著警車,要嫌犯把話說清楚,3年前,高雄一名2歲的男童,被母親託給高姓男子照顧,對方疑似不滿男童吵鬧,用"愛的小手"毆打男童,導致他顱內出血,傷重不治,高雄地院經過審理,以傷害致死罪判男網友7年6個月徒刑。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 洪能超==
被告竟然僅因為
兒童一時哭鬧不休
自己情緒失控 而以傷害的行為
致兒童死亡的結果
這個行為是要嚴以譴責的
高雄地院表示,法官考量嫌犯沒前科,與家屬達成和解後也迅速給付賠償金,量刑7年半,不過判決書指出,雙方雖然和解,男童母親還是無法原諒對方。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 馮喬蘭 ==
一個大人如果他 他對你不夠好
或者你跟他溝通不愉快
你不會覺得你有資格
或可以去拿一個愛的小手打對方
通常會對小孩子這樣做
表示我們心裡面
對於未成年者當中
需要有的基本尊重是沒有的
人本基金會提醒家長,管教孩子若認為輕輕處罰不會有影響,就容易在習慣後出現過當行為,政府除了給予施虐者應有的處罰,也該想辦法導正家長的觀念,才能避免類似的事件再發生。
記者 王柔婷 陳顯坤 高雄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