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婚姻修法公聽會 修法?專法?再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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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合法化引發爭議。修法前,第二場公聽會今天展開,針對同性婚姻,到底是要修民法、還是另立專法,雙方展開激烈交鋒。一派反對修民法、支持另立專法;不過另一派認為,專法等於歧視,是把同志當成次等人。
針對同志婚姻法制化,有立委提出修改民法版本,來保障同性婚姻權,但最近也出現另立專法的主張,兩派意見引來許多討論。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今天再次召開同性婚姻修法公聽會,支持和反對團體,在現場隔空對戰。
==律師 裘佩恩==
我國如果直接修正民法
承認同性婚姻的話
全世界第一(一步到位)
其實社會民情
真的已經到達
可以修法的地步了嗎
我覺得這個真的是
非常值得考慮
其實對權利保障而言
如果可以修同性伴侶法
其實大部分的權利 已經保障到了
==政大心理系教授 李怡青==
每個人都應有
平等的地位與價值
今天如果 我們國家
是透過另立專法的方式
僅給予同性伴侶少數權益
這反而是一種法律上
對隔離與排斥意見的背書
反對修民法的代表認為,另立專法,對於社會的衝擊比較小,也可以保障到同志權益,這才是正確的方式;但也有人認為,另立專法本身,就是歧視、把同志當成次等人。正反兩方爭論不休,就連民進黨內部,也出現不同聲音。
==民進黨籍立委 段宜康==
但是我個人 我一再的公開
也在私底下 不斷的表示
如果要立專法 我不會接受
==民進黨籍立委 吳秉叡==
如果我們跟民法
所有的婚姻的權利義務都是相同
除了性質 我剛提到的一兩點
來去繼續研究之外
我們是不是要完整的
就一定要在民法裡面直接適用
我覺得這個是可以有討論的空間
要保障同志婚姻權,到底是要修民法,還是要另立專法,才能落實憲法保障人民的平等權,持續引發論戰,法務部則表示,採取開放態度,接納各種說法,目前並沒有修民法或立專法的定論。
記者 曹晏郡 吳其昌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