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爆發不肖業者將塑化劑加入食品添加劑,賣給下游廠商的事件,消基會替561位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求償25億;一審法院判決,只需賠償120萬元。不過消基會不服上訴,今天二審宣判,18家業者,要再多賠274萬8千多元,而這次也首度包含了精神慰撫金,及懲罰性賠償。 毒性化學物質塑化劑竟然拿來加入食品中,2011年5月發生食安風暴,讓人人聞塑色變,對此消基會替461名消費者,對食品業者提起首件食安團體訴訟,上午二審判決出爐,有18家業者需再加碼,得多賠民眾274萬8千多元。 ==消基會律師 徐則鈺== 如果說法院認為 塑化劑確實是對人體有損害 而酌給一些精神上的賠償 我覺得對於 消費者保護的運動上來講 已經算是一個勝利了 高等法院這次判消基會部分勝訴、部分敗訴,而二審判賠的金額,雖然比消基會求償的25億元、相差甚遠,但原告律師卻表示感到欣慰,因為這是消費者首次得到精神撫慰金及懲罰性賠償,而兩多年前,新北地方法院在一審時,只判賠購買產品損害的120萬元。 ==新北地方法院庭長 樊季康 (102.10.17.)== 原告請求被告等公司 要賠償消費者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這個部分也沒有准許 總計消費者可獲賠394萬元,全案還可上訴,而販賣添加塑化劑的起雲劑給中下游廠商、卻沒告知的昱伸與賓漢公司,也要負連帶賠償,而昱伸負責人賴俊傑與妻子簡玲媛,在2012年底遭判刑15年與12年定讞,而賓漢負責人已經去世,他的妻子王粉則被判刑10年定讞。 記者 林靜梅 陳立峰 台北報導
塑化劑團訟求償25億 二審判賠394.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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