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生殺貓首開庭 場外動保團體撻伐

台大澳門僑生陳皓揚,一年內殺了兩隻貓,引發動保人士批評,上午台北地方法院首次開庭,場外有許多動保團體與志工前來聲援,要求法官應該重判。 高舉「侵害生命不應輕判的白布條」,還有慘遭虐殺貓咪大橘子的照片,大批動保人士與志工,一早擠滿了台北地方法院門口,台北地院上午針對台大澳門僑生陳皓揚殺貓案件、首次開庭,動保人士指出過去虐待動物的判刑都過輕,呼籲法院正視問題的嚴重性。 ==樹黨秘書長 李建明== 違反動保法第25條 平均拘役43.75日 這麼低的處罰 這代表了我們國家 對於生命的不重視 這位陳姓僑生去年底殺死流浪貓大橘子,不到一年再度殺害一間餐廳店貓斑斑,引發動保人士撻伐,而故意傷害動物致死,根據動保法,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一百萬元,但學者指出,目前虐殺動物之所以定罪困難,在於缺乏專業動物鑑定科學。 ==台南大學行政管理系副教授 吳宗憲== 因為法官他必須依賴物證 過去案例裡頭 其實判罪的機率是非常小的 那常常是因為證據不足的關係 除了呼籲法官重判,動保團體也呼籲政府應該加強嫌犯後續的生命教育、與輔導機制,另外也希望立法院盡速通過修法,將故意虐殺動物的刑責提高到兩年。 記者 林靜梅 陳昌維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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