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大巨蛋部分復工 北市府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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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行政法院上個月裁定,北市府的大巨蛋停工處分,可以部分停止執行,遠雄可以進場復工,不過市府要求、審核"施工計劃",遠雄認為於法不符,而北市府則決定、再提抗告。 才和遠雄董事長趙藤雄坐下來,談高等行政法院部分復工的裁定,原本以為拖了一年多的大巨蛋爭議,終於有解,但北市府卻趕在法定期限最後一天,要對法院停止執行停工處分的裁定,再提抗告,因為裁定書沒寫明,"為維護安全、防範危險應施作的設備或範圍",以及沒有判斷,"避免發生難於回復損害之急迫必要性之原則"的標準,讓兩造至今仍各說各話。 ==北市府發言人 林鶴明== 遠雄對維護工地安全 有他的責任在 那市府也希望說 藉由提出抗告 這樣子的一個行為 讓法院在未來 可以再把這裁定書的內容 再做進一步的釐清 都發局進一步解釋,遠雄8月1日給市府的函文,只提要依原施工計畫處理,也沒有細項資料,違反建築法63條規定,還曲解法院裁定,以為只要"報備"主管機關,就可以進場施作,都發局基於公安考量,無法接受,但遠雄堅持,裁定中並沒有提到復工需提交計劃,或送都發局審核。 ==北市都發局長 林洲民== 遠雄仍然十分堅持 不需要提施工計劃 ==遠雄發言人 楊舜欽== 就這四項(公安)內容 來進行復工 至於要不要所謂的 提報施工計劃書 我想在裁決書裡面 並沒有提到 裁決書出來之後 市政府第一時間就說他們贏了嘛 很少人說贏了又賴皮 遠雄強調,就算北市府祭出抗告手段,遠雄仍會依照法院7月21日的裁決,針對有公安疑慮的載重、水浮力、鏽蝕和坍塌等相關工項,近期內擬出工區工項的範圍,就會隨即進場復工。 記者李曉儒 張國樑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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