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贓款遲不交出 柯姓父子恐涉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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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追查第一銀行ATM盜領贓款,第一時間聲稱在附近停車場撿到454萬現鈔的柯姓老翁,由於報案時間上的落差,警方目前打算朝搬運贓物罪偵辦,今天傍晚柯姓男子也協同律師再度到案說明、釐清疑點。
20號晚間撿到454萬鉅款的柯姓父子,10多小時後將錢送回警局,不過早上找到的鈔票,到了晚上才歸還,由於拾獲過程疑點重重,信義分局偵查隊表示,經調閱監視器模擬現場後,傾向將柯姓父子以搬運贓物罪嫌函送檢察機關,不過律師們對此有疑慮。
==恆昇法律事務所律師 吳佩雯==
這不是典型搬運贓物的行為
因為通常在實務上
搬運贓物會跟犯罪的證犯
會有一定的連結關係
==太和法律事務所律師 陳彥任==
搬運贓物罪是我協助銷贓
我知道這是贓物
我為了讓後續的偵查困難
所以我幫偕同把這個贓物
搬到另一個地點去
搬到另一個地點不是據為己有
那通常都是交給另外一個人
律師認為,柯姓男子無論知不知情最可能涉犯的就是侵占遺失物罪,對於警方朝搬運贓物罪偵辦,律師們不太認同,不過柯姓父子拾獲金錢10多小時後,是主動將金錢歸還,可能會因為自首而減輕刑罰。
==律師 洪立齊==
在這個案中到底有沒有成立
是綜合判斷
因為他可能涉及的問題是
今天這個遺失物 它的價值
(假設)根本就是已經
想要把它私吞
但可能只是後來良心發現
他才主動通報警察機關
當然它(侵占遺失物罪)還是成立
只是他因為自首的關係
可能可以減輕或免除他的刑期
而今天下午5點柯姓男子也已經協同律師到案說明,幫助釐清相關疑點。
記者朱芷儀 郭俊麟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