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章案起訴艦長 逾追訴期判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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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多年奔走,控訴兒子21年前從服役的南陽艦落海身亡,疑似是被集體凌虐,終於在去年,高雄地檢署重起訴當時的艦長馮逸成,認為艦長在得知黃國章落海以後,沒有停航搜救,涉嫌業務過失致死,但高雄地院上午認定,全案不受理。
==高雄地院發言人 施柏宏==
落海之前
有受到兩個老兵凌虐
這個在84年軍事檢察官
就已經有調查過了
後來也針對這個筆錄去查證
老兵凌虐黃國章不是事實
法院認為,檢方提出的新證據,當初就已經被調查過且判定為偽證,全案也過了10年的法律追訴期。雖然無法受理,但法院強調,還是有試圖查明黃國章的死因。
==高雄地院發言人 施柏宏==
這兩個(刑事鑑定)單位
最後跟我們回文的結果也都是
單純依相片可能沒有辦法
有更進一步的死因說明
所以對於這一點
我們也感到非常地遺憾
事隔21年,法院遺憾表示,調查實在有困難,但黃媽媽認為,檢方當初沒有朝殺人罪調查,方向就已經錯誤。
==黃媽媽==
還是根據它當年的一個審判
來做為現在的依據跟結案嘛
這判決對我們來講
我相信不只我
所有的軍冤家屬
都沒有辦法 都沒有辦法接受
黃媽媽強調,如果只是維持當年軍事法庭的審判,所有軍冤案將沒有未來,希望司法能夠走出當年偵辦的框架。不過針對黃國章案,法院表示除非有新的事證,及符合更長追訴期的罪嫌,否則無法再行起訴。
記者王介村 孟昭權 陳昌維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