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假球案宣判 二審刑度均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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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9年中職爆發史上第五波假球案
由於涉案人數眾多
-2大咖球星曹錦輝 張誌家
陳致遠也在列 引起震驚
==(100.7.1) 前兄弟象球員 陳致遠(R)==
-2法院的判決說實在的
真的與事實不符
-2在這邊我想我還是會
努力的提起上訴
-2一審判決認定確有其事
陳致遠 張誌家與蔡豐安
-2被判2年6個月 2年2個月
與1年徒刑
不過高等法院13號宣判上訴結果,涉案球員除了仲介球員的莊侑霖被判3年,陳致遠改判6個月、張誌家4個月、蔡豐安6個月,都可以易科罰金。
==高等法院行政庭長 蔡?燉(R)==
-2本案的爆發並認為
被告認定有罪
-2對各該球員日後的生涯
必然造成極大的傷害
-2使其難以再與職業棒球
乃至棒球有所牽連
-2所以本院合議庭斟酌
各個被告的犯罪動機
-2以及目的等等
量處以上的刑度
-2至於假球集團
刑度也比一審輕
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原判七年重刑,二審改判3年2月徒刑,另被判處2年3月部分,得易科罰金,蔡政宜則是3年10月改為3年8個月。
由於刑度大減
-2中職擔心不能嚇阻不肖球員
有機會傷害職棒
-2球迷也痛罵打假球
只易科罰金十幾萬太便宜
==體育署長 何卓飛(R)==
-2我們是不是針對這個防賭事件
要有更好的一個機制
-2也讓我們的球員
在這個法治教育方面
應該要有更好的認知
-2合議庭表示刑度減輕
主要是95年7月之前
-2刑法還有連續犯
後來修法只能一罪一罰
-2但對這些球員來說
即便刑度大減繳錢了事
-2人生卻永遠留下污點
曾經最愛的棒球再也回不去了
記者 林曉慧 沈志明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