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掏空案 前101董座林鴻明判9年半

針對台北101大樓前董事長林鴻明涉嫌掏空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一審宣判,林鴻明被判刑9年6個月,併科罰金兩億元,本案還可上訴。 林鴻明被指控以新北市淡水區價值將近40億的土地向中聯信託借貸18億,卻拒繳本息變成呆帳,再透過人頭買回這些不良債權。台北地院今天下午一審宣判,認定林鴻明套利總共22億多,判處他9年半徒刑,併科罰金2億元,而其他共犯包括宏國集團副總經理林南聰等人均獲緩刑。獲知判決後,林鴻明律師表示會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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