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膏噴燙顧客 火鍋店老闆判5個月

彰化鹿港一家知名的火鍋店,去年發生女服務生,將酒精膏倒入小火爐時,著火的酒精膏四濺,燙傷兩名顧客的意外,肇事的女服務生只有十四歲,法院認為,負責人違法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對負責人判處五個月徒刑。 NS 去年六月 救護車接獲報案 火鍋店有兩名顧客被火燙傷 緊急送到醫院 陳姓女子 臉部 雙手 嚴重燒燙傷 先生急著救太太 手也被燒傷 ==傷患先生== 酒精膏不能再加了 下面已經有火了 可是那個小妹還是一樣 按下去就聽到一聲碰 我太太就著火了 當時 就像這樣 服務生點燃酒精膏 突然灑出來 著火的酒精膏黏在身上 怎麼拍都拍不掉 吃火鍋卻惹火上身 女顧客全身11%燒燙傷 治療一年 還是無法復原 檢警調查發現 肇事的女員工 只有十四歲 還未成年 雇主卻讓她從事這麼危險的工作 ==彰化地方法院庭長 余仕明== 沒有施以足夠的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認為他有過失 未成年童工 不得從事危險的工作 雇主也沒有盡到安全教育的責任 法官依業務過失致人重傷害罪 判處五個月徒刑 得易科罰金 記者 謝忠義 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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