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犯下好多件酒店槍擊案,槍殺4人的【陳勇志】,被判死刑,今天最高法院,舉行生死辯論的準備庭,陳勇志的辯護律師爭取讓陳勇志能親自到庭,但檢察官認為無此必要
槍擊要犯陳勇志,從民國86年起,陸續犯下金錢豹夜總會槍擊案,造成一人死亡,在台南路易13KTV開槍,造成二死二傷,又在台中普羅酒店因不滿服務人員態度不佳,率眾持槍掃射一百多發子彈,造成一死一傷,三起命案造成4人死亡,及2人殺人未遂,潛逃大陸長達十年,民國99年從澳門被押解返台,台中地院針對金錢豹、路易十三命案,判處無期徒刑,普羅酒店持槍殺人,判死刑,陳勇志不服提出上訴,台中高分院駁回,繼續上訴到最高法院。
==陳勇志辯護律師 王文聖==
他到底是說是殺人的犯意
還是說沒有殺人的犯意
只有傷害致死的犯意
這是最主要的爭點
死者的家屬我們都
已經賠償200萬元
最高法院針對陳勇志上訴理由將召開死刑言辭辯論庭,上午進行準備程序,辯護律師希望未來能讓陳勇志親自到庭陳述,不過檢察官認為無此必要。
==最高檢察署檢察官 莊春山==
這是法律上的爭執
所以上訴人跟被害人在庭上
要表示意見的機會應該是沒有
所以我們的意見
是可以不提訊或傳訊
律師表示,之前的死刑辯論庭,被告都未出庭,但不管最後是否判死,都應該讓被告有為自己辯護的機會。法官表示,將等合議庭評議後決定。
記者陳姝君張國樑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