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遷建公園用地 里長選定未申請

四角涼亭才剛建好,上頭漆上鮮豔紅漆,樑柱旁還有一堆水泥龍雕,等著安裝上架,不過外頭卻被圍上封鎖線,工程也必須停工,原來占地50多坪的土地公廟預定地,因為所在地是公園用地,被民眾檢舉是違建 這座土地公廟的初期工程,才進行不到三分之一,目前已經停工,因為當地在94年完成市地重劃,土地公廟的原址被劃作是住宅用地,遷移之後,當地里長接受信徒樂捐,選在幾公尺外的這塊地重建,但現址已經被畫作是公園,里長在沒有取得許可之下,就把公園的一小塊地當作土地公廟的新址 依規定,如果是非住宅用地,打算興建建物,必須向經發局申請雜項使用執照,再向地政局確定使用才可以興建,而里長還沒取得執照,就大興土木,已經明顯違法 如果沒有在規定期限內補照,這座蓋了一半的土地公廟就得拆除,但里長強調依照民意興建,否認蓄意佔有,也讓原本遷移土地公廟的美意增加不少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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