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阿拉夜店的這把大火 不僅釀成9死12傷 -1也燒出隱藏背後的公安問題 -1檢方5號偵查終結 -2業者王銘哲和舞者朱傳毅 都被起訴 -2分別求處6年 和3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 -2其中王銘哲被檢方認為 惡行最為重大 -1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2檢方調查發現 王銘哲經營的阿拉夜店 -297年5月因為有違規營業使用 遭市府聯合稽查小組斷水斷電 -2不過王銘哲還是私自請人接水電 繼續經營夜店 -2加上裡頭充滿易燃泡棉 還是沒有改善 已經明顯觸法 -2另外阿拉夜店之所以可以 擅自接回水電營業 -2是經過都發局張姓約僱人員承辦 收受5000元賄賂之後 -2即讓阿拉夜店在不符規定下 協助供水供電 -1檢方也求處五年徒刑 -2不過是否有市府官員涉及收賄 檢方說沒有進一步證據 -2而在阿拉夜店大火之後 立法院也通過消防法修正案 -1明定公眾場所禁止明火表演 -2未經許可而表演明火 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1希望亡羊補牢 -2市府也要求各單位引以為鑑 落實公安的檢查工作
台中夜店大火9死12傷 業者.舞者求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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