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我覺得不能接受 還是性侵

又有離譜判決,彰化縣38歲男子,朋友的8歲女兒性侵害,彰化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將男子判刑4年,但強制性交部分卻沒判刑,理由是「女童處女膜沒有破裂」。 去年七月 惡狼陳正立 趁著爸爸熟睡 跑到8歲大 也睡著的女童身邊 撫摸她的胸部 大腿 最後還用手猥褻 被嚇醒的女童 用力爭扎 卻被這個惡叔叔 壓住 小小的身體 怎麼樣也擺脫不了 事後爸爸發現了 跟朋友大打出手 帶著女兒離開 但傷害已經造成 但父女 連生活都不好過了 沒有馬上提告男子 過了一陣子 才由社工通報 全案法官判定 陳姓男子確實對女童 強制猥褻 法官以女童的處女膜完整為理由 在強制性交部分 判惡狼無罪 這聽在同樣有女兒的媽媽耳裡 真的好難過 8歲 還很天真的年紀 原本應該在公園快樂玩耍的年紀 現在蒙上了一層陰影 就要承受 這麼大的傷害 欺負她的惡叔叔 強制性交部分居然無罪 不但是為人父母的家長 難以接受 檢方 更是要提出上訴 記者 謝忠義 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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