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保母不當漲價 衛福部擬修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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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遏止保母不當漲價、巧立名目收費現象。衛福部近期修法,針對「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未來像是額外增收冷氣費、洗澡費等費用,都算違法,屆期不改善將開罰。

目前國內約有7萬5千多名幼兒,由保母照顧。不過,有不少民眾反映,收費標準不一,甚至有不肖保母巧立名目收費,為遏止亂象,衛福部近期修法,明訂保母收費不得「巧立名目」,違法將處6千到3萬元罰鍰。

有民眾表示統一標準收費很好。也有民眾表示,覺得費用還好,因為費用少會對小朋友不好,反而覺得沒有用。

目前保母收費標準,以各縣市政府公告收費項目不一。台北市政府規定,日間托育費用:10小時, 1萬7到1萬9,24小時全日托育,2萬4萬到2萬6、副食費:一個月不得超過1000元、延長托育費用:每小時100元計算。另外,三節獎金,各不得超過2000元,年終最多一個月。額外收費都算違法。

衛福部社家署副組長簡杏蓉表示,「應收就是說,我保母跟家長,這本來就是我可以收的,那至於得收就是透過契約的一個議定方式。」

中華民國保母策進會秘書長林報輝指出,「至於洗澡費或是什麼,這個政府並不認為說,應該要收取。家長可能有額外的請求,那個就應該跟保母托育人員之間去做協商。」

另外,這次修法也新增,計算保母收托兒童人數,包括半日托最多4人、全日托或夜間托最多2人,其中包含保母自身6歲以下子女、受其監護或三等親內兒童都算在內。另外為了避免爭議,這次修法也明訂,就算宣稱幫鄰居暫時帶孩子、這類未收費的兒童也要計算在收托人數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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