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勞工全年工時僅次星、韓 居亞洲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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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部統計,2016年台灣全年的工時,和國際間相比,高居亞洲第三,雖然只比新加坡和南韓低,不過,曾經在南韓當地新創公司工作過的台灣人就說,在南韓工作量和台灣差不多,薪水卻多出一倍以上。而且南韓的工會強悍且團結,勞資協商時,更能為勞工發聲。 走進咖啡廳,一支手機、一台筆電,就是她的在台辦公室。28歲的吳小姐是南韓社群媒體台灣區負責人。適用南韓勞基法的她,曾在母公司待過8個月受訓,當時便對企業工會的強悍和團結印象深刻。 南韓社群媒體公司台灣區經理 吳小姐認為,「就是他們(南韓)工會不但會幫你爭取權益,甚至還會一起集會遊行,或是做抗議這些舉動;像我們公司自己是沒有一個這麼完善的人資系統,但是我們對於勞資的條件的會談、溝通是非常透明。」 雖然公司沒有工會,但內部非科層、暢通的溝通制度,讓吳小姐認為,當工作過多,或是想要爭取晉升和加薪,都可以跟主管,甚至和老闆直接反映。另一位曾在新加坡工作的張顥璇,也感覺同事更敢直接表達意見;而且她相信,新加坡人力部能夠嚴格執法、為勞工發聲。至於為何選擇出走,兩人異口同聲:雖然所屬的新創公司,和待過的台灣公司一樣接近責任制,但薪資高、又能放眼全球市場,是主要原因。 前新加坡跨國電商公司員工 張顥璇認為,「我覺得調薪幅度真的大蠻多的,一般人從台灣到新加坡,去的薪水會成長兩到三倍,我自己也大概會是在這個範圍。」 根據勞動部統計,2016年我國勞工全年工時為2,034個小時,和全球主要國家相比,高居全球第六、亞洲第三,僅次於全球之冠的新加坡2,366個小時和南韓2,069個小時。不過,新加坡2016年的平均月薪折合超過新台幣9萬元、南韓超過7萬,都比台灣的48,790元,高上許多。 國民黨立委 許毓仁也表達看法,「過勞、低薪還有長工時,這三個東西是綁在一起的惡性循環;就是因為你低薪,所以一般人其實必須要加班,可能才可以維持他所想要的生活方式。他不得不加班,不是他愛加班。」 國民黨立委許毓仁直言,這波修法是勞權大倒退,其中輪班間隔從11小時縮短到8小時,更是和國際社會脫節。學者也認為,台灣根本沒有個別勞工的協商能力,想訴諸團體協商、學習德國的工時帳戶制,還不到時候。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 邱駿彥說,「別的國家可能會認為,你這是一個不公平的貿易行為;也就是說,台灣的雇主能夠僱用比較少的勞工,讓勞工工作時間很長。你們壓低你們的人事成本,所以你傾銷到他們國家的產品就會比較便宜。」 學者提醒,保留工時彈性有其必要,但32條之1,加班費可換補休入法,勞工未必能如願領到更多加班費;而且長工時、壓低人事成本,恐怕也不利國際貿易談判,對台灣經濟而言未必利多。 記者 邱偉淳 陳保羅 吳其昌 鍾建剛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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