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食品新制 精緻糖量不得逾25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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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賴淑敏 陳立峰 台北報導 不少民眾會吃健康食品保健康,但有些健康食品含糖量過高,恐怕增加肥胖及心血疾病等風險。衛福部食藥署預告要修法,若太甜應加註警語,違法者將處3萬到15萬元罰鍰。 市售有小綠人標章、標榜健康食品的含糖乳酸飲料,一小瓶100毫升含糖量就有13.6公克,相當於近3顆方糖,如果一天喝2瓶就會超標,恐增加日後肥胖、心血管疾病等風險。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周珮如表示,如果飲料添加的是蔗糖或果糖,會造成過多的熱量攝取,並且有增加 慢性疾病的風險。 為避免民眾誤以為「健康食品吃多越健康」,衛福部食藥署預告訂定「健康食品應加標事項」,將參考世界衛生組織建議,依每人每天熱量攝取2千大卡計算,規定健康食品的精緻糖量不得超過25公克,若高於17公克、就應在外包裝加註警語;此外,膠囊及錠狀的保健食品因外型和藥品類似,應標示「非藥品」、「不具醫療效能」等字樣。 周珮如也說,服藥應按照膠囊錠狀的劑型建議,「一天它建議你吃幾顆,2顆你就吃2顆,不要覺得是健康食品,多吃2顆就會有雙倍的效果。」 食藥署強調,藥品有適當攝取量,健康食品亦同,如果攝取過多會增加身體負擔,含糖量高的食品更會造成肥胖。而這項新規定也有一年的緩衝期,從明年七月起,製造生產的保健食品都必須依規定標示,否則將處3萬到1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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