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同居人虐女嬰致死 母未報警丟棄遺體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警方帶著蘇姓女子回到社區垃圾場指認,這裡是她把11個月大的女兒棄屍的地點,她坦承,因為女兒常常哭鬧,許姓同居人才會失手殺害女兒,不過被警方發現已經事隔3年,女嬰的屍體早就找不到。 ==台中地方法院行政庭長 莊深淵== 因為本案並沒有尋獲遺體 無從確認兩位被告是否有 以殺人的手段殺害被害的兒童 台中地院表示,蘇姓女子2012年7月被列為高風險家庭,但同年10月,她卻無視同居人殺害女兒,事後還以殘忍手段處理遺體並丟棄,也企圖瞞騙社工,法官認為犯罪事實明確、犯行重大。 ==台中地方法院行政庭長 莊深淵== 考量的包括他們的行為手段 包括被害兒童當時 因為全身抽搐而死亡 也包括考量到兩位被告 他們兩人非常後悔 而且自白的態度 遺棄致死罪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不過法官考量蘇姓女子和許姓男子落網後坦承犯行,而且深具悔意,加上檢方也只依遺棄致死罪、侵害屍體罪起訴,法院最後各判兩人20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邱植培 彭煥群 台中報導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詳見服務條款。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