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議討論法學教育 強調法律人實務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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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國是會議第四分組,昨天在總統府召開第4次會議。針對法學教育的改革,決議未來會更加重視實務經驗,親像候補法官,在等待候補的五年中,應該到國內外的民間團體、NGO,訓練與民間溝通的能力。
原住民獵山羌,到底算不算有罪,司法官要承審這樣的案件,得具備基本法律素養,還得對原住民傳統文化,傳統領域有基本涉獵,不然做出的判決,無法獲得多數人信服!法學教育的實務很重要,該如何落實,司改國是會議第四分組14號的會議認為,除了專業資格取得,應該朝向多合一考試,法律人通過測驗後,實施一年的實務培訓。
==司改國是會議第四分組召集人 許玉秀==
以後要當法官 檢察官的人
應該有更多的接觸
知識方面的
還有實際的經驗上面去歷練
會讓他們不會眼界太狹隘
法律人除了要懂「法」,也得面對各式各樣的科普、人文知識,許玉秀以美國為例,當地的法律生,不見得在大學就進入法學領域,反而是來自各大學不同科系的學生,到研究所才鑽研法律。
==司改國是會議第四分組召集人 許玉秀==
我們的法官為什麼不行
因為他們的基礎知識都不夠
他們只唸法律
然後就來當法官 當檢察官
所以他們因此就沒有辦法
把他們的工作做好
如果像美國那樣
不是比較好嗎
除了法學教育,這次會議也針對「訴訟外的紛爭解決機制」做出決議,未來應制定調解法、修改民事訴訟法。醫療糾紛方面,衛生機關未來應該扮演更積極的角色介入調解,能在法庭外解決的就先解決,避免浪費不必要的司法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