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提特休假版本 工作滿6個月3天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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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正案今天將在立法院闖關,為了彌補砍七天假對勞工的衝擊,民進黨和行政院達成共識,端出特休假版本,只要年資滿6個月的勞工,就能享有3天的特休假,前5年比公務員多7天,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要讓勞工看得到也吃得到。不過,勞資雙方都不滿新的特休假版本。
為了讓勞工看得到、吃得到,民進黨團提出年資滿6個月,就能享有3天特休假,滿兩年,特休假增加為10天,滿5年後,比現行勞基法多出一天,直到滿24年為30天,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行政院支持這樣的版本。
==行政院發言人 徐國勇==
勞工(特)休假的重點
讓勞工可以看得到吃得到的
我們就把它放到前面
這就好像朝三朝四跟朝四暮三
我們給勞工朝四暮三
萬一這三吃不到
至少還有四
不過,為了彌補砍七天假端出特休假版本,勞團卻認為,並沒有從根本解決問題。
==工鬥團體成員 盧奇宏==
5年以後的年資
我們只比過去多了1天
但我們砍掉什麼
砍掉7天的國定假日
7天國定假日定性
叫做強制的特休假
是雇主不得拒絕的
但現在的特休假是
雇主有權利來拒絕的
對於勞團的意見,徐國勇強調,版本中還有第二個重點,就是特休假必須由勞工自己安排,雇主只能協商不得拒絕,資方也認為這個版本有失周延,將大幅增加勞動成本。
==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理事長 林伯豐==
但是(新)進來他技術也不成熟
工作也不成熟
那麼效率也不好的情況下
再多休息就是減少企業
對於人才培育的信心跟耐力
林伯豐指出,新進員工尚未對工作熟悉,應該維持現行規定滿1年,才能享有特休假,而且特休假應是鼓勵工作愈久、休假愈多。民進黨團提出的版本,有可能促使企業改採不加薪或是以減少月薪制員工的方式來因應,最終受害的還是勞工。
記者 台北綜合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