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職場性騷擾 公司未處理被罰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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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勞工局公布違反性平法的企業名單,知名企業、遠雄流通,有女性員工,遭女同事性騷擾,被害人向主管申訴後,沒有獲得積極處理,勞工局開罰20萬元,而這也是新北市,第一起女性的同性職場性騷擾案。
國內首宗同性職場性騷擾,因為公司未積極處理,被新北市勞工局開罰。新北市一名30多歲女子,在去年進入遠雄流通公司後,常被一名女同事騷擾,包含不當的肢體動作、以及用電話、郵件、Line等通訊方式傳達「沒有你我會孤單寂寞」等愛慕內容,甚至還被跟蹤回家,但她向公司申訴,公司並未處理,她只好向勞工局、社會局申訴。
==新北市勞工局副局長 許秀能==
就是它(公司)沒有訂定這個
性騷擾防治 跟懲治的辦法
他知道 這個員工被騷擾了
他也沒有做積極的處理
所以我們就依照性平法的
第13條第1項跟第2項 各罰10萬
遠雄流通被罰了20萬,遠雄回應,尊重裁定,未來會全面公告,並進行教育訓練來改善。社福團體認為,只要是表現出性別歧視、性意味、讓人不太舒服的狀況,就構成性騷擾。
==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 林美薰==
男性對男性 或者是女性對女性
男對女 或女對男
只要這個任何人
有表現出來 有這種性的意味
可能是透過言語的
或者是行為的
造成你覺得很不舒服
有一種被冒犯的感覺
其實這個都已經是一種
工作場所裡面的
一種敵意的環境
其實當事人都可以提出申訴的
社福團體也提醒民眾,遇到類似狀況一定要提出申訴、而企業雇主也該明確告知勞工申訴管道。而在社會局方面,則認定這起案件構成性騷擾、將對加害人進行裁罰。
記者 曹晏郡 吳其昌 新北市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