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中心賤租救國團 桃議員要求修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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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有議員批評桃園南區青少年中心賤租給救國團,租金收入連付稅金都不夠,要求市府修約。而救國團則跳出喊冤,但也同意釋出部分空間,將公共用途比率提高到40%,但租金部分還要再協商。
位在平鎮區的桃園市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總樓板面積三千多坪,目前委由救國團經營管理,然而有議員指出每年租金55萬元,連付房屋稅、地價稅都不夠,批評賤租,要求市府修約。
==桃園市議員 莊玉輝==
租給他們一坪才15塊
三千多坪一年才租他55萬
所以說我們一定要追討回來
要來做托嬰中心跟親子館
讓我們平鎮的鄉親可以享用呀
==桃園市議員 楊家俍==
低到一坪只有10幾塊
相較於旁邊店面租金是1300塊
我們現在除了在租金上
要求市府來做修約以外
也希望整個空間
能夠朝向大部分公共化使用
針對賤租質疑,救國團喊冤,表示土地租金加上權利金,每年付給市府100萬左右,另外,按照合約規定,救國團重新續約十年,兩年內必須先投入3千萬改善設備,等同每年多繳300萬元租金。
==救國團桃園市團委會總幹事 呂能通==
因為已經使用十年了
我們投資3千萬重新把它改善
投資下去以後
登記的財產都歸市政府
然而,市府認為公共用途比率只有2.3%實在太小,協商後,救國團同意釋出面積較小的A館空間,將公共用途比率提高到40%,供市府規劃為親子館、青少年展演區等,但租金部分還要再協商。
記者詹淑雲 桃園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