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師鐸獎女師兇手無期定讞 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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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的師鐸獎女教師命案,犯下強盜殺人等犯行的兇手劉志明,從一審到更三審原本都被判死,卻在更四審逆轉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定讞。如今檢察總長邢泰釗依最終確定判決有違背法令等理由,在卸任前夕提起非常上訴,被害家屬表示感謝,但卻對後續的司法審理不抱期待。
師鐸獎被害女教師丈夫表示,「我好不容易從憂鬱、躁鬱到不必吃藥這樣過來,我不能再受到那樣的影響,晚上睡不著覺。」
用了多年時間慢慢淡忘傷痛,但師鐸獎女教師命案的被害家屬始終對判決結果難以接受,不滿殺人兇手只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原本以為再無轉圜餘地,但現在出現轉機。
悲劇在10年多前,兇手劉志明手持鐵鎚在高雄的公有停車場隨機殺害退休女教師,犯下強盜殺人、強制性交的他,如今被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最高檢察署書記官長林麗瑩說明,「確定判決它的這個見解以前沒有出現過,沒有看過說因為非計劃性的這個犯罪,它就不認為是情節最嚴重,2024年憲判第8號也沒這麼說,公政公約也沒提到這樣的看法,等於是它自己提出一個很特殊的看法。」
翻開非常上訴理由,最高檢說明,最終確定判決引用公政公約,認定隨機、偶發的強盜殺人犯行並非情節最嚴重之罪,而且相較計劃性犯行,非難性較輕,有理由矛盾與違背法令問題。師鐸獎女教師命案被害丈夫說:「台灣的無期其實就是有期,只是對被害人無期痛苦的徒刑,也不敢期待,因為法律上怎麼規定我們不知道,但是至少喚起大家又開始注意這個案子。」
事實上,兇手從一審到更三審原本都被判死,但卻在更四審後逆轉改判無期,全案確定。面對檢察總長邢泰釗在卸任前夕提起非常上訴,被害家屬表示感謝,但對於結果是否有所轉變卻是不抱期待,畢竟全案後續還是得經最高院再做審理。
蔡思培/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