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為賞煙火在國道減速 警提醒若違規最高罰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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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新的一年,全台各地舉辦許多跨年活動,多處都有施放煙火慶祝新年,但國3古坑路段因為鄰近樂園區,就有民眾發現,跨年夜這邊出現大批減速車輛。因此警方也出動驅趕,提醒用路人,如果低於限速、違停或發生意外,可能會被罰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緩。
國道警車廣播驅離減慢車速地車輛,希望保持交通順暢,跨年夜許多地方都會放煙火慶祝新年,位在國道3號古坑路段,因為鄰近當地樂園區,有民眾為觀賞跨年煙火,行經此路段放慢車速前進。
雲林民眾羅先生說道,「我覺得是滿危險的,畢竟國道上車速比較快,如果後面的車不知道前面車速,若追撞上去就有點危險。」
雲林民眾林小姐也認為,「為什麼不好好找個地方停下來看?這樣子大家都安全會比較好。」
國道第八公路警察大隊表示,跨年夜為維持此路段交通順暢,共編排警力9車21人執行交通疏導勤務,煙火施放時段雖有部分車輛減速前行,但未有低於速限、違停或其他意外事件發生,但強調會持續加強取締。
國道第八公路警察大隊交通組巡官張力仁表示,「倘駕駛人有低速行駛、驟然減速、違規停車,及行駛路肩等交通違規行為,本大隊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3條1項各款,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緩。」
高公局表示,除了國道3號古坑路段,還包括國1汐五高架、后里、台中及大雅,與國道10號仁武至燕巢路段,都曾有車輛慢速行駛或臨停逗留欣賞煙火,呼籲民眾不要違規,避免造成交通事故。
黃瑀喬/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