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客運過站下客 乘客遭後方機車擦撞

昨(19)日傍晚彰化和美降下大雨,一輛彰化客運公車的司機稱基於安全考量,選擇在經過站點後讓一名女學生下車,結果後方機車騎士經過發生擦撞,公車司機向女學生確認沒事後駛離,機車騎士報警。警方說公車沒有肇逃,但沒有在站區停車可能違反《道交條例》,將請相關人等到案說明。

天色昏暗大雨滂沱,一輛從彰化往水尾方向行駛的彰化客運6907路公車,在和美鎮彰新路停下來,車上一名女學生下車,剛好被一部從旁經過的機車撞倒,過程都被監視器拍下。

這起車禍發生在昨(19)日傍晚接近6時左右,女學生很快站起撐傘,公車司機走到門邊向學生確認沒事後就開走,獨自留下機車騎士報案。

目擊民眾說:「聽到聲音之後我看到的狀況是,他就停在車子的旁邊,他沒有叫救護車,我本來也是在觀察,因為我怕小朋友的狀況,很想要過去關注,然後後來警察就來了。」

客運業者表示,女學生因為快到站才按鈴,公車司機基於安全考量,選擇過站後才讓乘客在路邊下車,未料發生意外,事發後有向學生確認沒事才駛離。警方則說本案為行人與機車擦撞事故,公車沒有肇逃問題,將請相關人等到案說明。

彰化客運經理陳錫寬在電話中說,「駕駛員在第一時間點,也有問這位乘客是否有受傷、有需要我們協助,那這位學生說她沒事,就自行離開了。」

彰化縣和美分局中寮派出所所長許勝柏說,「疑為公車乘客下車後徒步行走,與後車騎士之直行發生擦撞,後續本分局將通知公車司機、乘客、相關人員到案說明。」

警方表示,報案的28歲張姓機車騎士當時還背著2歲幼童,因為閃避女學生手腳有輕微傷勢,但並未倒地。公車沒有在站區停車,則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6條、未緊靠道路右側停車,後續將調閱公車監視器釐清車禍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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