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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宜容涉洩密圖利廠商 一審遭判刑4年半、褫奪公權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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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職場霸凌一案,檢方追查出案外案,謝宜容涉嫌在2件採購案中洩密、圖利特定廠商等行為遭起訴,一審法官認為謝宜容涉犯貪污罪、《刑法》洩密罪,也違反《政府採購法》,判謝宜容4年半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

勞動部發展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說,「我對不起大家,謝謝大家的關心。」

今(2025)年4月,勞動力發展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以100萬元交保後重獲自由,她被控霸凌下屬導致對方輕生,獲不起訴處分,但檢方追查出案外案,謝宜容擔任分署長期間涉犯貪污等罪,新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法官認定謝宜容在新莊本部整修工程採購案,以及主視覺設計採購案,涉犯公務員對於主管事務圖利及洩密等罪,也因侵占公部門採購的高價禮盒,涉犯侵占公有財物罪,判刑4年半、褫奪公權3年。

新北地院刑一庭長王綽光表示,「違法洩密、圖利特定廠商,除造成參與投標的廠商不公平對待,破壞商業交易秩序,亦損及國家機關全體公務員的形象。」

謝宜容開庭時當庭認罪,期盼爭取緩刑,法官認為她因個人喜愛特定公司設計,為讓對方順利承作採購案,不惜違背法令,要求部屬在採購案未成形前與廠商聯繫協調,像幫對方量身訂作採購案,也查出謝宜容明白表示,屬意2起採購案都由這間公司承作,導致下屬迫於壓力配合等情況,並未宣告緩刑,全案還可上訴。

「您的電話將轉接到語音信箱,嘟一聲後開始計費。」18日下午多次撥打謝宜容手機,都轉入語音信箱,無從取得對方回應,謝宜容委任律師吳俊達則說,等收到判決書後才能與委託人討論是否上訴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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