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交保結束1年羈押 京華城案時間軸、涉及罪名一次看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被起訴,在為期約1年的羈押後,今(8)日繳交7千萬保釋金辦理交保,下午步出台北地院。《公視新聞網》為您整理此案重要事件時間軸,以及柯文哲涉嫌罪名與北檢求處量刑。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及政治獻金等案被羈押禁見1年後,台北地院5日裁定柯文哲7千萬元交保,但須電子監控且不得接觸同案被告及證人。不過柯文哲當天透過律師表示,仍需再深思是否交保,直到8日才決定辦理交保,並在下午離開台北地院。

柯文哲是在去(2024)年9月5日首度遭裁定羈押禁見,12月底被起訴後一度獲准以3千萬元交保,不過北檢隨即抗告成功,北院又在今(2025)年1月2日重新裁定延押至今。

柯文哲涉入案件偵辦時間軸

2024年

2025年

柯文哲涉犯3大案及罪名

京華城案:涉圖利、職務收賄罪

北檢起訴書中指出,柯文哲涉嫌在台北市長任內,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的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法,仍一路護航,最終使其順利取得20%容獎的建造執照,與時任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等人,共同圖利京華城達121.5億的不法利益。

檢方表示,柯文哲涉嫌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共1710萬元賄款,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求處15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千萬元,以及褫奪公權10年。

政治獻金案:涉公益侵占罪

根據北檢新聞稿,柯文哲涉嫌侵占以下政治獻金:

北檢依《刑法》對柯文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罪嫌,求處5年有期徒刑;對於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則求處6年有期徒刑。

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案:涉背信罪

眾望基金會以辦理北市社福為目的成立,並由柯辦前主任李文宗擔任董事長。北檢稱,柯文哲和李文宗涉嫌將民眾對基金會捐款,挪用來支付總統選舉及後續黨務活動的員工薪資,合計約827萬元。

檢方依《刑法》背信罪嫌,求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

綜合北檢對柯文哲涉3案量刑意見,共求處28年6個月有期徒刑。此外,檢方偵查過程中發現柯文哲涉《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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